第96章 相爱到极致相杀1

作品:《首席的替身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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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www..l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胭脂垂下眼帘:“累。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wwW..l)

    又是熬粥。

    胭脂走过去敲敲门玻璃,把身子探进去,林可思恰好回头冲她笑,一双赤红的布满血丝的熬夜眼睛。

    “乖乖,你没睡觉?”

    胭脂被这双眼惊的困劲儿都没了。

    林可思用饭勺在锅里搅拌几下盖上锅盖。声音有点哑:“哪有时间睡觉,半夜打更,天亮熬粥,因为我要做机器人。”

    “你――”胭脂拿他也是没办法了,走进厨房揪住他的后脖领子往厨房外提:“马上去洗澡然后睡两小时,九点出发,看看你都馊成剩饭了。”

    林可思满足的嘻嘻笑着被胭脂提的倒退着走出厨房,回身一把圈住胭脂,在自己和墙的空间:“是心疼我了?那就从了我吧。”

    “服了yo!怪不得你小时候被我打哭。”胭脂推开他径直去客厅沙发给他弄好床,一指浴室:“先冲个澡,还能睡一会儿,要不开车不安全。”

    林可思对着胭脂敬个礼进了浴室哗啦啦水声,十分钟后腰间围着浴巾,赤着上身走出来。

    “哎,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胭脂正喝粥抬眼看见他的造型立刻又闭上转过头。

    “你家有男人的浴衣吗。”

    林可思大咧咧在胭脂对面坐下,端起给他盛的粥碗一仰头咕噜了半碗:“啊,有女朋友照顾的日子真幸福。”

    胭脂迅速的又舀了一勺放下碗:“我吃好了,你吃完就睡,我先收拾下房间。”

    “哎,好不容易同框吃早点,还是我做的,就不能陪着我?”林可思伸手拉着胭脂的手。

    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

    胭脂被他大力一扯又跌坐在沙发上,白愣他。不说话就斜眼睥睨他。

    “好吧,我马上睡。”

    林可思没熬过胭脂刀子一样的眼神,主动松手,把饭桌一推,沙发上躺下就用被单蒙上脸,然后再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胭脂:“阿姨,我乖,要亲亲。”

    胭脂真是被他气晕了,幼儿园开家里来了。这林可思还有童年情结,并且这孩子还属于自来熟类型的。

    伸手就把被单给他拉上:“睡着才算乖。”

    林可思也真是困透了,没几分钟便传出鼾声。

    胭脂把空调开小,拿起包自己走出房门,关上。门里传出林可思的呼噜声。

    两个月后,杰芬公司已经走向正轨。

    这期间胭脂参加了靳一轩的婚礼。

    靳一轩正经儿的属于闪婚。

    世上事往往让人出乎意外,谁也没想到一向严谨的挑剔的单身看着单的挺自然的靳一轩能闪婚。

    上次在医院靳一轩和王晶莹认识才一个月就在靳妈妈的提议下订婚。

    订婚后,又一个月王晶莹火速怀孕,及至婚礼当日两人才恋爱三个月。

    三个月按科学说法正是恋爱的黄金时期,这时候结婚不错。

    胭脂无疑送去了祝福,回来时路过那年自己吃冷饮等莫晓蕾的冷饮店,胭脂愣愣的看着当时莫晓蕾疯跑过来的路口,有点难受,自从上次出事到现在,她一直都不来这里了。这样想着已经迈步进去。

    冷饮店的生意没有盛夏时那么好了。

    到处都是闲置的座位。

    胭脂点了巧克力圣代,饼干,端着到窗口的位置慢慢吃。

    林可思追的紧锣密鼓的,这个婚礼也是非要参加,才被电话找走。

    但是胭脂一直是淡淡的,甚至林瑾也找她谈过,他一生爱而不得的女人是建宁,他希望林可思不会那么遗憾,爱而不得。

    男人真烦。而且按着她的经验,其实她是最不会和男人相处的。

    胭脂不知道男人为什么非要和她在一起又为什么最后都是离开她。

    这是她内心的结。

    她曾经温婉贤淑,温良恭俭让,严于律己宽与待人,努力做世人眼中传统的女人。

    不过生活给这样的女人开了很多玩笑,现在她――

    呵呵胭脂自己对着玻璃上的自己傻笑。

    现在她已经成了别人眼里的女汉子,女强人,女企业家。

    她不知道自己强在哪,只是一直是被迫被迫,被迫要活下去,被迫要保护心中的人,被迫要活的好,被迫去顶住命运强加给她的压力。

    如果晓蕾还在,她会不会就同她做拉拉了。

    呵呵,唇边露出一抹无奈的笑。

    晓蕾,你要是在该多好。

    墨色的悍马开过来,吸引了胭脂的视线,主要是那威势庞大的车型露出驾驶座一道侧影却是个女人。

    娇女和悍车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那女孩走下车,有圆尖的下颌,扭头往冷饮店看时下颌划过缤纷的折叠成优雅蝴蝶结的丝巾。

    那张笑不笑都透着青春愉悦的脸孔,让胭脂心头很是一沉,像被锤子重重敲击一下。

    金婉柔。

    她身后另一辆车是黑色的宾利。

    宾利下走出的人,没有进冷饮店,向对面走去。胭脂不要看,急急转过头。低头仓促的猛吸一口冰激灵。

    “胭脂。”

    清亮的声音。熟记在胭脂耳膜里。

    怪自己坐的位置太抢眼了。

    胭脂冲金婉柔轻点了下头:“你好。”

    金婉柔换了发型,齐眉的刘海,扎起两束短短的麻花辫在耳侧。

    一身香奈儿粉色休闲套装,休闲款软皮鞋。

    纯纯的,清新的小模样,就像高中生。

    水嫩成这样,难怪殷斐念念不忘。

    胭脂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年龄,她真的已经是熟女了。

    “这里有人吗?我可以做吗?”

    “有。约了朋友快来了。”胭脂淡淡道,她不是圣母下凡也不是白莲花转世。她很清楚这种关系,她和她永远不可能坐在一起就为了和平的说天气。

    胭脂怎么可能让她坐在自己对面呢。

    金婉柔看起来心情不错,竟然没有气恼。一双杏仁般湛黑的眸子笑意浅浅地往座位上一靠。

    “我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

    金婉柔端着食盘,盘子里是一大杯橙色的饮料。

    眼光在胭脂身上上下巡视一圈。

    她的大胸和圆臀,知性女人的风韵优雅,魔鬼身材。真叫她嫉妒,不过,她也会有的,她才二十二岁,等她到了她像她一样大年纪,她金婉柔一定会比胭脂出色。

    现在自己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就是抓住斐哥哥的最好利器。

    “斐哥哥都和我说了,在我失踪的这段时间,斐哥哥因为极度思念我,被你相似的面孔和挑逗迷惑,将你当做了我的代替品。不过,斐哥哥也给了你很多钱,对吧。”

    胭脂一辈子也说不出这样傲娇到恶毒的话。不过既然她视她为情敌,言出于此也正常。

    这个女孩,早在杨叔叔那的表现和被殷斐认走之后她的表现,胭脂就知道她不简单。

    心不应该痛,但还是很痛。可能因为知道了殷斐告诉了她和自己的交易。

    他什么都能说得出来,对她。

    不过,她早已经学会了掩藏自己的心。

    胭脂淡定的用涂着冰蓝色美甲的手指又舀了一小勺冰激凌送进冷光色唇彩的口里,眼光注视着金婉柔的杏子眼:“你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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