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尊上要不要给徒儿买包子去

作品:《首席的替身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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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又柔又糯又嗲的自己听了都耳腻。(WWW..l但是她说的却挺溜。好像这几天分分秒秒零距离接触以来,不知不觉就顺嘴这样说出来了。

    殷斐手指放到胭脂的唇上,摩挲着,脸上却故意绷着,声音低沉磁性:“称呼什么的,应该换,变态那两个字,本尊听着不舒服。”

    “啊,尊上,那叫尊上可以吗?”胭脂拂开他粗硬的手指,头又抬起了些,“尊上,徒儿想吃灌汤包,尊上要不要给徒儿买呀,复兴门那边的那家。”

    “噗――”殷斐忍禁不住,嘴角绽开露出洁白的皓齿,手指头点着她的脑袋:“徒儿态度不诚恳,来点诚意,要这样。”

    “喂……”

    胭脂身子一抖,来不及说啥,小蛮腰就被殷斐的大手握住,下巴被他另一只手扣在手指间,仰着的头就被他薄唇用力封住。

    一时情迷。情热。情动。

    多久没有这样彼此都渴望都主动的纠缠了。

    到底多久?

    差不多三年啊,九百个****夜夜。

    那么多锥心的思念,那么多刻骨的相思。此刻都像浓腻的膏糖要用这深吻来化开。

    太想,太想,真的太想,想的不敢想,只能把他放进梦里回味。

    午夜梦回,那么多的不能自己不能控制的思念那么多漫长的不能煎熬的长夜啊。

    胭脂低低哭泣起来。身子不停的打颤,依偎着他,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

    眼泪咸咸的,殷斐微微愣了一秒,去吻胭脂脸颊的泪,忽然意识到她还不能太受刺激。

    毕竟住院还不到一周,就算用了国际上最好的药,但是人体修复要一个过程,自身也要恢复一个阶段。

    殷斐渐渐控制自己的身体,身体紧绷,却只能放开她。

    难受的一时浓眉紧皱,眉眼深霾。

    胭脂忽然被火热的怀抱松开,霎时哆嗦了一下,意乱情迷还没有回复清醒,下意识的抓紧殷斐:“不要,不要再离开我。”

    头上传来男人喉结的颤动和胸腔共鸣的笑声:“傻女人,不离开你怎么去买包子?”

    “啊?哦――”

    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胭脂急忙从殷斐的大体恤里钻出来,看着殷斐情动未消的性感俊美,痴迷的自己都忍不住吞了下口水,晃晃有点呆萌的眼珠子,刚才自己那么主动,那么激烈,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WWW..l

    “额,说到什么来着?”胭脂推开殷斐,让他不允许沾到自己的床边,靠在枕上依然满脸旖旎的红潮。

    整理好头发,用被单盖住自己。

    “说到包子。”殷斐声音也带着情浓的味道:“恩,你要吃包子,复兴门那边的。”

    “哦,对,尊上,徒儿要吃复兴门的灌汤包。”胭脂喝了口水压压惊,继续刚才那个话题。

    殷斐抱臂,立在距离病床三米的房间中间,勾唇看她笑:“你见过哪个尊上会跑半个京城给徒儿买包子的?”

    “额――你可以开个头嘛。”

    胭脂挠挠后脑勺的头发,反正早就被他搓乱了。

    男人压抑着身体的火,沉稳的走到她跟前,停下来。正午的阳光下他挺拔的剪影,湛黑的视线优雅魅惑的迷人。

    胭脂视线低垂,再看他,自己会忍不住把他吃掉。

    低垂的视线里却看见他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自己的下颌,轻轻的:“包子,不行,你消化道需要休养,要么吃粥。”

    他柔声说,声音轻柔宠溺的像哄小馒头。

    “嗯?就要吃包子。”胭脂自己都被自己的发嗲惊到了,继而看见殷斐那虽然柔情却毫不妥协的眼神:“那,除了粥呢?”

    “还是,粥。”殷斐虽然和胭脂黏在一起明显意犹未尽,但还是伸手去拿钱包揣进休闲裤的裤袋。

    “还必须是清粥。”

    说着便在胭脂面颊上吻了下便出门。

    一阿玛尼运动装,优雅绅士的气质不行不行的。

    在门口身影即将消失时还回过头来,食指中指贴唇,对胭脂甩个飞吻。

    胭脂立时被潇洒英俊挺拔的男人迷的有点五迷三道的感觉。

    这样优秀的男人,他去给自己买粥去了。

    这样迷人的男人,他能随时随地为自己去买一碗粥,而且是跑遍大半个帝都。

    啊,这种感觉,好舒服,好安全,好有依赖感,怎么自己以前不觉得?

    还是苦撑了这些年,又接连经历了这几件事,彻底把她强撑着的女汉子精神给压垮了。

    反正,现在她的心里已经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公司,没有了自己是拯救宇宙拯救杰芬几百人命运的道德神抵。

    她就像安安静静黏黏糊糊的依偎在殷斐身边。

    以前嘲笑某些女人有爱情没人性,有男人不要女人,嘲笑某些女人一和男人在一起就做出一副小鸟的样子看得人反胃。

    现在,统统都被她自己推翻了。

    世界上存在的事物都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能理解,那是你还没时机体会。

    不论好坏,不论酸甜苦辣。

    就感情层面来说,所有的女人,如果可以,都会变成小鸟,也都愿意变成小鸟,依附在男人这棵强壮庇护的大树上。

    开天辟地,天荒地老,女人要的永远是爱,是被爱,是互相爱,是感性的情和爱。

    理智和理性是给男人的。

    女人就是水,小时候是天水,长大了是清水,即使走错路了也是泥水,终究是水。

    要不怎么母系社会就没了被男权社会取代了呢。

    只是有人巧合的遇到,有人不巧没遇到。

    或者有人发现了自己的那棵树,而有的人却树在眼前看不出。

    以前,她就是那种树树在眼前却不愿意相认不愿意承认的人。

    他说她是傻女人,二缺女人,她相信自己是的。

    她耗尽了半生的眼泪去跟他别扭,去躲去藏,甚至差不点藏进别人的婚姻里,幸好,他一直在那里,等着,没走,然后找来了。

    曾经,空了三十年的心海,拒绝相信一切真情,拒绝接受一切要激起它平静的涟漪的爱的感情。

    害怕被伤害而宁可残忍的拒绝。

    害怕被辜负而宁可躲在角落里哭泣的孤单。

    如今,真的真的都被殷斐填满。

    此生此世,今生今生,来生来世,她,胭脂,愿意为他,殷斐,而活。

    为他而勇敢接受,改变,修整,为他,做一个世间最好的女人。

    如果说,爱也是一种能力,胭脂承认自己以前不是没有,却是欠缺。

    但是,殷斐,他教会了她什么是爱,什么是敢爱,什么是互相爱!

    她爱他,更感谢他!

    十天后,胭脂出院。

    小馒头已经被殷斐转到了b市军区的一所幼儿园。因为胭脂喜欢清静,殷斐让胡大把东城区的一间小单栋别墅收拾出来给胭脂和儿子住。

    接胭脂出院的车上,气氛一时有点生硬。

    “殷斐,我,可以回市吗?”一想到从此就要随着殷斐住在b市,这个庞大的人多的喧闹的足以把她淹没的帝都,胭脂就忐忑。

    身心有点抖。

    又要适应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人群。

    如果说当年一鼓作气到加拿大还是因为年轻气盛和自口气的话,刚在市稳当没几天,现在又要留在b市,她真的,没做好这个准备。

    况且,这些年太漂泊,她真心累了,想安静的生活,不要再到处漂泊不要在将心安顿在路上。

    殷斐的脸色透过后视镜给胭脂一个眼神的警告:“老公在哪你就得在哪。小馒头已经转过来了,难道你想我自己带儿子?”

    胭脂自知再嘟哝下去也是徒劳。

    现在的她突然一点不想和他犟了。不想看他脸上有什么阴云密布,更不想是因为她而蹙眉。

    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陌生的各种形状的高楼,陌生的气息。

    移回目光,欲言又止。

    正开着车的男人,玉竹般的手指灵巧地把转方向盘上,俊朗坚毅的侧脸目不斜视。

    他开车的时候向来话少。流露出天生的倨傲冷漠。

    但是,当他感应到她的目光,便移过视线,魅惑的送个眼神给她。

    胭脂,叹息一声,莫名其妙的低下头。

    “怎么?”

    殷斐趁着等红灯时,从烟盒里抽出一根香烟,深邃柔情的视线瞧着她低头,双手绞在腹前。

    视线从她的脸上漫过全身,落在白色包臀的字裙由并拢的肉色丝袜的双腿的缝隙,露出一点点白色的********。

    “以后,不允许穿膝盖以上的裙子。”

    说着摸出打火机,点燃捏起的香烟漫不经心的回头:“膝盖以上部分,只能我看。”

    胭脂倾身,趴在殷斐车座位的椅子背上:“殷,斐,你,确定我要在这边居住吗?”

    “恩?”殷斐粗眉瞬间挑起,原本温柔魅惑的声音多出一份冷厉:“老公老婆不住在一起,难道做情人一周一会吗?”

    “我,不是,哎呀你净瞎说,我是说,我有点,害怕,你的世界。”

    胭脂深呼吸,垂着脑袋,表情软塌塌的示弱,扭捏着拽着裙角,终于把一直想说的,一直担心的却一直倔强的不肯示弱的话说了出来。

    那种官宦的豪门的世界,她不懂,其实也不想参乎,但是为了殷斐,她考虑试一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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