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帮着打猎

作品:《王爷在上:你家王妃又跑了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她现在完全没有能力跑去皇城,一是路途遥远,她孤身一人又没有银两,肯定会无比艰难,说不定还会饿死在路上。而来,她占用了原主的身子,她怎么着也得报答一下他们才是。至少,要先帮他们把盖房子的钱赚回来再说。

    沈思思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过了两天之后便完全好了,没有一点不适的感觉。他们家中没有田地,更没有店铺,家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而且仅靠沈父和沈猎出去打猎来养活四口人也太过辛苦了些,沈思思决定明天就与父亲和哥哥一同出猎。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沈思思发现自己现在这副身体特别能吃,几乎吃的与沈猎和沈母加一起吃的一样多。她吃的这么多,却每天躺在床上只觉得特别不好意思。

    旁边的森林看起来是个原始森林,里面的药材资源必定也十分丰富。这让沈思思不由得有些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她好久没有碰草药了,现在的她甚至已经开始想念起草药的味道。印象中,这边陲小城懂医术的人极少,正好她也可以采一些草药来补贴一些家用。

    到时候再怂恿父亲和哥哥开垦一片田地出来,到时候家里的收入来源就广了不少,到时候就会很快富裕起来了。

    “哥!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今天出去打猎带上我吧,我待的都要发霉了!”沈思思对着沈猎抱怨道。

    在猎户家的这两天,沈思思活得既舒适又惬意,完全不用像前世那般拘谨,还要步步小心。心性顿时开阔了不少,也渐渐的活泼了起来。

    沈猎看着沈思思精气神好像都不错的样子,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哦:“那你可小心点儿,遇见大型的野兽要格外注意,千万不要再因为野兽反扑出事了。”

    沈思思偷偷翻了个白眼,笑嘻嘻的道:“放心吧哥!”她拎起那张据说是她惯用的弓,用食指勾了一下弓弦,弓弦很轻易的就被拉开了些。

    沈猎在一旁感叹道:“妹妹啊,你说你生了这么一副娇滴滴的身板,这一身的力气是哪来的?你这张弓的弓弦可是重的很,我拉开都很困难,怎么在你手里就这么轻巧啊?”

    沈思思颠了颠手里的弓,笑着推了推他,道:“我吃的还比你多呢!快走吧,爹在前面等着呢!一会儿该着急了!”

    沈猎挠了挠后脑勺,觉得自家妹妹说得好像挺有道理的。要不以后自己也努力的,多吃点儿?

    其实沈思思是不会用弓箭的。作为沈思烟的时候没有机会接触到,作为特种军医的时候更是不需要这种原始武器,她用手枪。

    来到森林里,沈思思惊喜的发现这林子中的草药竟然遍地都是,随处可见。偶尔还会有一些品相很好的草药掺杂在中间。

    不过,草药一直都在这里,她随时都可以来采。但是现在,当务之急是她得先学会怎么用手中的弓。

    沈思思没吃过猪肉,但还是见过猪跑的。作为沈思烟的时候,她没少看见双方交战的将士们挽弓搭箭。

    回忆着将士们挽剑的样子,沈思思像模像样的将一只羽箭搭在弓上,坐上左手持弓,将弓弦拉满,然后将剑尖对准了远处的一只正在吃草的兔子。

    羽箭破空而出,直接扎进了距离兔子半步远的土地里,吓得兔子一溜烟的跑没影了。沈思思有些失望,走过去像将箭收回来,却见那羽箭竟然一半没进了土地里。

    沈猎从她身边经过顺着她的目光见到了那只羽箭,不由打趣道:“我说妹妹,你这看见什么了用这么大力气?”

    沈思思上前,握住那羽箭,手下一用力,便将那羽箭拔了出来,口中不情不愿的嘟囔道:“兔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兔子!你跟那兔子什么仇,这要是真一箭射到兔子身上,那可怜的兔子不还得被你射烂啊?”沈猎听了,顿时笑得不行。

    沈思思瞥了瞥嘴,没有理会正忙着嘲笑自己的沈猎,重新挽起弓来。尝试了一下之后,她觉得其实射箭打猎其实也不是很难,只要调控好箭身的方向和射出的力度,然后再算上重力就可以了。

    这个身体本身也有着肌肉记忆,让沈思思有一种她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弓箭的用法一样的感觉。加之沈思思本身就领悟能力极高,稍微试验了一下,便渐渐适应了起来,将一把重弓用的是越来越得心应手。

    射了几只小野兔之后,沈思思刚稍微擦了一下额头上的酣睡,便看到远处有一头野猪正在啃树上的野果。

    她心中一动,野猪肉可是好东西,不仅肉质鲜美,滋味香浓,而且瘦多肥少,而且很补身体,能卖不少价钱。

    她看了看周围,为了防止野猪受伤一下子没死成暴起商人,沈思思将弓背在背上,蹭蹭两下就爬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杈上。爬树这种事原主已经做过无数遍,身体肌肉也早就有了记忆,加上作为特种军医那会儿,沈思思也是会爬树的,于是现在爬起来简直如同探囊取物一般。

    沈思思在高处,看着那头吃的正欢的野猪,眯了眯眼睛,缓缓的将弓拉满。野猪可是皮糙肉厚的很,她现在距离野猪也很远,好在手里的是一把重弓,以沈思思的力气将这弓拉满,却正好可以伤到那头野猪。

    手中的羽箭激射而出,猛地扎进了野猪的身体里,野猪吃痛,伴随着一阵吼叫之后果然开始狂躁的乱跑起来,而且恰巧离沈思思所在的大树越来越近。

    沈思思勾起唇,露出了一个运筹帷幄的笑容,拉起弓,对准了正在狂奔的野猪。

    “咻!”又是一箭射出,这一箭却正好刺进了野猪的眼睛中。野猪发出了一阵短促的哀嚎,立刻就倒在了地上,抽搐了两下,便再也不动了。

    沈思思欢呼了一声,立刻跳下树去。见天色不早了,便一把拖起那野猪和几只山鸡野兔便去与父亲和哥哥会和去了。

    今天三个人可谓是收获颇丰,沈父和沈猎两个人竟一人猎了头野鹿一人猎了一头狍子。而沈父和沈猎父子二人见沈思思竟扛了一头野猪,不由得面露惊讶。

    野猪凶猛,且皮糙肉厚,虽也肉质浓香鲜美,但是很少有猎人去招惹他们。万一一箭没能杀死那野猪,被野猪拱伤拱死也就都是常事了。

    沈猎望着野猪眼睛处的血洞啧啧称奇道:“妹妹,你现在箭法已经这么好了吗?看这血洞的样子,你是站在树上射的?而且它身上还中了一箭,肯定都发狂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思思无所谓的笑了笑:“我就仗着我在树上它拱不到我,而我力气大又能伤到它,就打算在树上碰碰运气的,没想到这一箭就那么巧的扎在眼睛上了。”她扛着野猪凑到沈猎面前:“怎么样?你妹妹我是不是超厉害?”

    “思思,以后可不准这么乱来了,野猪太危险,你的伤又刚好,方才你独身一人若是出了事怎么办?”沈父神情严肃,看着沈思思跟沈猎笑闹的样子多了一丝不赞同。

    虽然沈父板着个脸,但是她知道他这是在担心自己。沈思思心中划过一丝暖流,然后乖乖站好,咧嘴一笑:“好的爹,我记住了,以后我会小心的。”

    看着沈思思娇憨的样子,沈父面色也缓和了不少,终于有了笑意。沈猎将沈父身上的猎物接过来,道:“天色不早了,爹你就先回去休息吧,我和思思去旁边镇上去吧这些猎物卖掉。”

    “你们路上小心,到了镇上你们可以稍微去逛逛,看见喜欢的物事可以买个一两件。”沈父欣然同意。他不是守财奴,对钱财看得不是很重,知道能维持生计过的舒舒服服的他就没什么别的要求了。两个孩子最近也受了不少苦,让他们两个到镇上去玩一玩也蛮好,总不能让他们一直苦着。

    于是三人走出森林,在森林外分别后,兄妹二人便背着一大堆的猎物径直向镇上走去,只留了几只山鸡野兔让沈父带回去作为加餐。

    原主之前很少来镇上,所以沈思思对这边陲小城的的小镇是没什么印象的。可是当她来到镇上,却发现这小镇上竟比她想象的要热闹的多。

    笙鹿城与皇城不一样,笙鹿城中的大小镇子几乎都是靠以物换物来交易的,不像皇城只能用银两交易。

    沈思思和沈猎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街上也偶尔会有扛着猎物的猎人出没,但几乎很少有像他们这样身上背了这么多猎物的。

    兄妹二人很快用身上剩余的野鸡和山兔换了一些米面香料,只剩下两人身上扛着的野鹿、狍子和野猪。

    沈思思正扛着野猪与哥哥在街上逛,看有没有人愿意用东西或者银两换的。突然,她看见一个摊子上有一个妇人正在卖着叫美容膏的东西。那妇人皮肤娇嫩细腻,一看就保养得极好。她的摊前也围了不少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