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三章 褐贝斯

作品:《乡野小村医

    “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大伙这不是都没事嘛。”

    一旁的刘大旺呵呵一笑,然后打量着周围,见到人群里面,有几个村民的脸色有些不太对劲,但是,他倒也没有放在心上,毕竟,任何人只怕是都想不到。

    这些个往日里面,朝夕的相处的乡亲们,乡党们,竟然因为利益,要对自个下杀手啊。

    此时,刘大旺就不晓得这个。

    他正笑吟吟的打量着周围。

    然后,对着大伙说。

    “既然没事了,大伙就回去吧,等到到了家里,让杨柳缥大伙做几个拿手好菜,一块的喝上几杯,也都辛苦了一天多了。”

    “好好。”

    一旁的刘兴微微点头。

    一边,转过头来,对着自个带来的近二十人,使着眼色。

    然后,这才转过身来,从包里掏出了一包华子,这是他特意的买来的,招呼人用的好烟啊。

    “来来来,村长抽一根。”

    刘兴笑着说。

    一边,给村里的人散着烟,然后,走到了刘铮身边。

    给刘铮递过去了一根华子。

    “来,刘铮,你来一根。”

    刘兴笑着,对着刘铮说。

    “我不抽烟。”

    刘铮摇了摇头说。

    他确实是不抽烟。

    因为刘铮小时候家里穷啊。

    哪能买的起烟抽啊?

    要知道,学坏可不是说学坏就学坏的啊。

    没有钱,你就是想学坏,生活的压力,也容不得你学坏的。

    “不抽烟啊?”

    刘兴故作惊讶,旋即便又大笑起来,点头说。

    “不抽烟好啊,抽烟这可不是啥子好事,这不是,哥才二十多岁,也就比你大那么几岁,就因为初中时学会了这个抽烟,愣是把几万块钱,都给抽没了,身体也是,这两年跑都跑不动了,肺不行了啊,这回头,得赶紧的把这烟给戒掉。”

    刘兴一边说,一边和村民们,往山下的村子那走去,说起来,现在距离下山,不过是两百多米的距离了,虽然说距离最近的人家,还有个几百米的路也走呢,毕竟,没谁会把家安在山路口处啊,多不安全?

    但是,这么远的距离,已经足够了。

    哪怕,刘铮他们的呐喊声,有多么的巨大,就是自个手上的猎枪响也,村里也不定能听见这动静,即便是听见了,刘兴也可以说是村里哪个小孩搁那里放鞭炮的。

    刘兴一直跟在刘铮的身侧。

    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

    仿佛是在跟刘铮套着近乎,这在一众的下山的村民们眼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因为,刘铮现如今可是村里的首富啊。

    可以说是他们开城的首富了,就是放在全国范围内,那也是数的上号的存在了。

    这么一个人物。

    自然是争着抢着来巴结的。

    大伙,只当刘兴是在巴结着刘铮,跟刘铮套着近乎,倒也没人在意其他的。

    众人有说有笑的走在那,刘兴他们,在刘铮等一行人不防备的情况下,已经悄悄的,靠近到了每个人的周围了,手里的刀剑之类的武器,则是紧握着。

    不过,哪怕是到了这个时候。

    刘铮,也仍没察觉到任何的异常。

    嗯,与大多数人一样。

    刘铮也没想到,竟然一时间,会有这么多的村民,要置他们于死地。

    刘兴知道刘铮的身后。

    因为,这些日子,他回到村里之后,没少听村里人讲刘铮是多么的厉害,身手是多么的好。

    于是乎,哪怕是长年的不在村里,可是刘兴却是也晓得刘铮的厉害,所以,他打算亲自的收拾刘铮。

    毕竟,他的手里,可是有枪在的,哪怕是一的枝老式的,只能打一发的猎枪,可是,这玩意仍是枪啊。

    这玩意打在人身上,也会要人命啊。

    现如今的刘兴,是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会失手。

    他正悄悄的,装作一副不经意间的,嫌弃自己手上的枪背着不在舒服,打算拎着,一边在那继续的说着闲话,转移着村民们的注意力主。

    而人群里面。

    刚刚随着刘兴一起上山的一行人,在目睹了这一幕之后,也是纷纷的,握紧了手里的刀枪,目标,也盯死了自己所选择的目标,这一切,他们之前,已经商量好了,只要枪声一响,他们就会齐齐的动手。

    到时候,哪怕是刘铮有着三头六臂。

    也甭想脱身。

    至于刘大旺这一行人。

    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们这些个普通人,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在万万没有想到自个往日里面的乡亲们会对他们痛下杀手的情况下,哪里能够躲过这致命的偷袭啊?

    怕是,要全部的死光光了不可!

    当然了,这是正常的情况下。

    在此时,这一切,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人群里面,有一个刘铮存在。

    见刘兴把猎枪给从肩膀上取下来了,刘铮没有太在意,他只是伸手,一把的抓过后者手里猎枪的枪杆,把刘兴给吓了一大跳,正当其准备嚷嚷的时候,却见到刘铮在那喃喃道。

    “刘兴,你也不怕出事了走火了?”

    “啊?”

    刘兴一愣,有些不明所以。

    但见到,刘铮从他的手里,将猎枪给夺了过来。

    这是一枝老式的前装枪,型号的话,刘铮仔细的瞅了两眼,还特么的是个进口货叱,是十七到十九世纪,长达几百年间,英军,及当时世界上,大多的西方军队,所装备的一种制式的枪械。

    名叫褐贝斯火枪。

    打的是那么铅弹,是世界上,第一种制式的,燧发枪,威力很大,毕竟,这枪管的口径,可是有十八毫米的啊。

    需知道,现在二十毫米的机关枪,都是让称为机关炮的。

    这种火枪,生产量巨大,出口量也巨大,清朝末年,在华夏也是购买了许多,村里有一支这玩意,实在是不算什么稀罕事。

    毕竟,这玩意,当初扔太平天国,或者是曾国藩等人的团练,都没少装备。

    虽然是一枝古董级别的火药枪,但是,子弹打在人身上,能直接在人身上,开一个碗口大小的洞眼的。

    所以,刘铮不免的有些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