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拍黄瓜与五花肉

作品:《新长安

    大家回到了亭子里面。

    “谢谢知节的手下留情。”陈强回到客厅里用医疗包包扎好了伤口,回到亭子里面,向程咬金说道。

    “彼此彼此,阳国公刚才那一脚要是打到俺,不死也躺在个把月了。”程咬金说道。

    陈强回想起刚才的比试。

    自己在近身的搏斗上是战了上风,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不过说到对冷兵器的使用上,自己真不如他们这些唐人的武将。

    身体有力量是一回事,这手中的马槊自己也只是接触不到三四个月半年不到的功夫,怎么可能跟程咬金他们这样从小就使用的人比?

    就好像一个外国人跟中国人比用筷子一样。

    这不是用自己的短处跟去硬碰人家的长处吗?

    看来自己之前是小看天下人了,以为自己在前世是一名特种兵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了。

    看来还有很长的要走呀。

    陈强心里对刚才的比试作了一番的总结。

    大家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再加上陈强跟大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大的矛盾,最多不过是之前在玄武门事件中的冲突而已。

    现在主谋李世民已经死了,矛盾就没了。

    程咬金是一个给点颜色他就能开染房的主。

    见到经过刚才打斗过后,与陈强的关系更进了一些,程咬金想了想,吞了下口水说道:“现在在外面大家都传,说阳国公家里做的鸭子好吃,不知道……”程咬金说完最有些不好意思了。

    本来自己的儿子打了人家,现在过来是向人家赔罪的,现在变成了向人家要东西。

    作为一个客人即使是程咬金的脸皮再怎么厚也有些不好意思。

    陈强本来今天下午是打算跟薛万彻跟冯立一起到平康坊“唱K”的,不过经过这么一閙,搞得现在没有心情去了。

    陈强知道程咬金说的的烤鸭。

    陈强不知道的是,自从陈强办的那场烧尾宴后,他做的烤鸭跟烤猪现在被外面疯传了起来。

    无他,都是王大礼的儿子王石这小子跟王珪的次子王敬直几个前东宫的旧臣子女混一起的时候在朋友面前显摆,说烤鸭跟烤猪是如何如何的好吃,那样子要是让陈强见到了,以为王石说的不是自家而是玉皇大帝在天宫举办的宴会。

    “要烤鸭没有,要黄瓜有一碟。”陈强说道。

    烤鸭烤鸭,烤鸭岂是这么容易做出来的,前前后后都得四五个小时,现在已经是下午三四点了,想吃烤鸭。

    没门!

    陈强算是知道了,这程咬金呀就不能给他好脸色,不然往后他天天来你家蹭饭吃,烦死你。

    烤鸭是没有,不过好吃的东西还是有不少的。

    这其中就有回锅肉,拍黄瓜,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什么的。

    都是很快能够做出来的菜。

    本来陈强是想准备冯立、薛万彻三个人的菜,可看这程咬金死皮懒脸的样子,没办法,又得准备了他跟尉迟恭还有薛万彻的三哥薛万均六人的饭菜。

    直到下午四五点钟才开桌吃。

    “嗯……嗯,这黄瓜做成样子真好吃,更加难得的是还很冰,爽口。”程咬金夹起一块拍黄瓜往嘴里塞,瞬间瞪大了眼睛,接着不断地来回往复着一个动作。

    不多时一碟拍黄瓜差点被这程咬金吃完。

    这拍黄瓜是陈强做的。

    买来的黄瓜放在地窖里冻了半个小时,再拿出来洗净。用菜刀拍扁斜着切成一小块的菱形状,再洒是芝麻油、蒜蓉、香菜,盐。

    辣椒唐朝是没有,不过有辛辣的食物,比如姜、花椒,黄芥和茱萸,尤其以茱萸的辣味最为浓郁。

    陈强此次是用茱萸来代替辣椒。

    茱萸的味道虽然吃起来没有辣椒那么正宗,不过有比没有强。

    所有配料都准备全,把黄瓜、麻油、蒜蓉、香菜,盐、茱萸都放到一个瓷盆里,再放上切成六七厘米的香菜在一起搅拌。

    拍黄瓜虽然看起来是一道很普通的菜,不过要想做好,也不是那么容易。

    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黄瓜一定要用来拍扁才行,只用刀切成一条条的,那不是拍黄瓜。

    只有拍扁的黄瓜才入味,吃起来才有芝麻油的香跟蒜蓉的辣味跟黄瓜的清脆爽口。

    不单单是程咬金喜欢这道菜,尉迟恭也是喜欢。

    看到碟子里面的黄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尉迟恭停了下来,问道:“程知节,你那筷子挺灵的哦?拿来俺瞧瞧。”说完也不等对方同意没同意,一把把程咬金的筷子抢了过来,然后向后一甩,直接把程咬金的筷子丢到了亭子外面。

    “老黑!你——!”这么紧要的关头,尉迟恭把对方的筷子丢了出去,程咬金气得就要跟尉迟恭拼命。

    “你你你什么?你的筷子就这么灵,亏你家还是书香门弟,哦就你喜欢拍黄瓜,别人就不喜欢?懂不懂礼貌?就你那吃相,在外面不要说俺认识你,丢不起这个人。”尉迟恭说完,也不跟程咬金废话,夹着拍黄瓜大口吃了起来。

    跟后世的传说野史所写的不同,真正历史上的程咬金确实称得上是书香门弟。

    曾祖父程兴是北齐兖州司马。祖父程哲是北齐晋州司马。父亲程娄更是济州大中正,后追赠使持节瀛州诸军事、瀛州刺史。

    真正的书香门弟,官二代。

    程咬金气得站了起来到外面拿回筷子,用自己的长衫下摆简单擦拭了一下接着用。

    陈强看见了摇了摇着,也没有说什么。

    “呵呵。”程咬金见到陈强一脸鄙视自己的的表情,一点不觉得丢人,相反,还带有些得意的神色接着说:“这也没什么的,不二不净,吃了没病。俺们以前在瓦岗的时候或者是在外作战,从来不带筷子,都是随便用旁边的小树枝。”

    “嗯,这个叫什么回锅肉什么的,做得也是很好吃,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再加上有酱油的味道,吃起来真香。”薛万彻一筷子下去,夹起四块回锅肉直接塞到嘴里,边吃边嘟囔着说。相比拍黄瓜,薛万彻反而对陈强用五花肉做的回锅肉比较感兴趣。

    这回锅肉用的是猪排骨处的五花肉做的。

    唐朝的猪肉是真正的纯原生状的土猪。

    一千多年前的猪,土得不能再土了。

    这些被农村人叫做走坡猪平时都是放养的,吃的是野草。

    这是一块肥瘦相间的四层五花肉。

    陈强先用水煮了一阵,去去腥味跟血水,待到用筷子从猪皮可以轻松插入后就捞出,切成三厘米厚的一片片。然后热锅把切好的五花肉放到铁锅里面煎炒。

    这铁锅是陈强在西市的铁匠铺子定制的,全天下仅此一件。

    待炒出表面呈现金黄色后,再把切好的蒜苗放进去一顿翻炒,蒜苗软后再放盐,洒上酱油既可。

    五花肉吃起来肥而腻,肉香可口,是下饭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