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培树灵根,洗经伐髓

作品:《重生珊瑚

    小人参果是胡晓山给亲自喂给晓天吃的,万一弟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他肯定会后悔死……

    好在,胡晓天也只是表情痛苦,并且忍不住呻吟了几声,身体并没有出现当初小皮、小蟹它们那样的裂痕。

    说起来,要是一个小孩子眼看着被“肢解”,那场面还是极为恐怖的,即使他最终还能“合体”,那也是一场难以忘记的噩梦。

    没过多久,胡晓天身上散发出的万道金芒骤然一收,仿佛要将射出去的能量全都收拢回胡晓山的体内,一丝“肥水”也不能流入“外人田”似的。

    而这个时候,胡晓天不仅不再显得痛苦,反而还流露出一种极为舒服的表情。

    此时,他也如同否极泰来一般,刚刚那种被锻烧、锤炼似的压迫感和痛痒感,顿时便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舒泰与通透,就好像前一步刚从地狱里逃出来,下一步就迈进了天堂!

    而且,在他的肚脐下方四指的位置,原本修炼五灵小衍诀后隐隐诞生出来的一个小小的气团,竟然迅速壮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变成一个有些像星云般的云团。

    在那个云团的正中心,赫然有一颗形状有些古怪的硬核在那里缓缓地转动着,随着它的转动,原本在胡晓天体内四处乱窜的能量们,开始迅速朝着这里汇聚。

    如果胡晓山能看到这一幕,定然会吃惊不已——这竟然是一颗缩小版的小人参果,乍一看是形状古怪,但若放大之后再看,那便是一个有鼻子有眼的童子!

    见胡晓天的表情放松下来,霍实明显松了一口气,胡晓山虽然也是如此,但心中却不禁有些疑惑——先前小皮它们服食小人参果时,可是比晓天痛苦的时间长得多,直到身体进化完成,才会变得平静下来。

    莫非……小人参果对人类的效果与动物还有不同?

    就在胡晓山心中迟疑之时,只见胡晓天全身的衣服突然又鼓胀起来,继而便有一缕缕黑色的丝缕,透过其衣领、袖口、裤脚等地方流露出来。

    紧接着,仿佛是这些地方还不足以“发泄”,随即在其衣服的纹路缝隙里,也开始往外渗出黑雾。

    说起来,那看似雾气,其实是一层黑色的粘稠如石油一般的液体透体,在一股同样是黑色的废气一般的气流鼓荡之下,将它们鼓吹成了雾气的模样。

    这个时候,胡晓天的样子看起来极为吓人——在那些没有被衣服遮盖的地方,比如脸庞、脖颈、手臂之处,此时正在往外涌现着黑色粘液,尤其是五官等处,更是黑液流淌,犹如鬼魅降临!

    对此,胡晓山是门外汉,看着弟弟的变化,不由得大为紧张——小皮它们当时服用小人参果的时候,并未有过这种现象啊?只是脱个壳或者换些鳞片什么的而已……

    可晓天吃了果子,怎么就出现了这样的异变?

    千万不要有什么偏颇才好!

    他不懂,但不代表霍实也不懂。

    “这是……培树灵根,洗经伐髓?!这是大造化,天大的造化啊!”

    看着徒弟身上的变化,霍实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不过,他的心脏虽然已经忍不住呯呯直跳——这在修行者,尤其是他这样三品高阶的强者身上,已经是极为少见的,但是,他却只敢在心中暗自惊呼,并不敢喊出声来。

    那样的话,一旦影响到徒弟的这场天大的机缘造化,他这个作师父的可就要自责终生了!

    他曾经在典籍记载中看到过,一些得大机缘服食非凡异果,或是得天材地宝炼制出非凡丹药者,先天灵根会得到培树,凡体俗胎也会得到洗礼、涤净。

    得此大机缘者,之后再修行,根本不是“事半功倍”几个字可以形容的,简直就是坐火箭一般,境界那是噌噌地升啊!

    更或者说,在如此机缘下,他们已经可以脱离修行的桎梏,可踏上修仙之途!

    如此看来,徒弟刚才说他吃的什么小金鱼,若不是什么非凡异果,也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宝贝,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其速度奇快,这才被错以为是什么小鱼……

    随着那些黑色的丝缕与雾气向外,胡晓天双目微闭,双手向上缓缓抬起,双脚则是在海水的托衬下,向前缓缓迈去。

    一步、两步、三步……

    如同原地踏步般,胡晓天的位置并没有什么变化,但其身周那些黑色的丝缕与雾气,却仿佛被他远远地摒弃在身后,在海水中渐渐剥离、消散。

    突然,从胡晓天的右手手心里,一朵金色的火苗升腾而起!

    那火苗由小而大,寸许、三寸、一尺……一直到丈余!

    在霍实不敢置信的注视中,胡晓天竟然从原本七八岁的孩童模样,一举长成至十四五岁的少年,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堪称神迹!

    培树灵根、洗经伐髓他听说过,但眨眼之间走过岁月,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但是,这还没有结束。

    不知道是因为胡晓天的“成长”,还是那些黑色的物质从他体内被摒弃了出来,他的肌肤竟也产生了变化——原本,他虽然长得蛮可爱的,圆圆的小脸蛋儿,颇有点儿婴儿肥的样子,但皮肤却因为常年经月在被海风吹抚,显得有些黝黑。

    当然,也不是那种晚上关了灯就找不到的黑,充其量也就是比小麦色稍重一点差不多。

    可是现在,他就好像被扔进漂白液里泡了三天三夜再捞出来,简直就白净、细嫩得吹弹可破,这身肌肤要是换在少女身上,那简直就是上天赐予最大的福泽!

    不仅如此,胡晓天的皮肤除了白嫩,还隐隐有一种如金似玉的感觉。

    说是金,自然是因为其似乎散发着微微的淡金色,就如同他体内刚刚射出的那万道金芒,收是收进去了,但终究还是“纸里包不住火”,若有若有地往外流露着。

    说是玉,那肌肤简直就是晶莹剔透,似乎都能看出皮肉里流动的血液,甚至现在强如霍实,都可以看到他身体里那些散发着荧荧宝光的脏腑和骨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