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你明白吗

作品:《最后的减法

    《冰》作者说:我想,有一些听众,应该听得明白我说什么。

    淳先生边听着节目,边不屑地说:“对不起,我完全听不懂你什么!白痴!”

    《冰》作者说:但是还是会有一些听众,听不懂。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这需要一点领悟力。现实永远就是这样:【领悟力高的人,会比领悟力低的人进步得快】。如果你是老板,听明白了,你的事业应该不错;相反,你是老板,听不懂,我建议你赶紧结束生意,留一笔资金给自己安度晚年比较好,这样不会亏损。

    淳先生说了句很难听的话。

    《冰》作者说:如果你是CEO(行政总裁)、总裁,听不懂的话,你应该赶紧辞职,因为我相信你不会为你所在的公司赚到什么钱。

    淳先生又说了句更加难听的话。

    《冰》作者说:如果你是写作的作家,听懂了,努力吧,爬上来吧,你有可能会成为大作家。如果你是律师,没有听出什么问题,你的每个月的收入应该很少,这不能怪别人。

    淳先生说:“你这个白痴,说了那么多,故弄玄虚,根本不知道你说什么!”

    《冰》作者说:我不是不想说清楚,我是希望大家自己去思考。我再个提示,很多人说文创的市场很大,有数千亿甚至是万亿的规模,其实从中赚到钱很难,而且利润很薄很薄。以此来说,文创的律师市场的规模也很大,律师在其中很容易赚到钱。但是,这不是老板愿意看到的。

    淳先生说:看来你这个大作家是徒有虚名,简直实在浪费我的时间。

    《冰》作者说:好了,我们解谜吧。答案是支出,入不敷出。从老板的角度来说,文创的企业每增加一份合同,也代表着增加了一份律师的全权代理费,因为合同一出现问题,就需要诉讼,虽然诉讼不一定需要请律师,但是大部分时候,老板或者高管,是不会亲自出庭的,正如我前面说,【诉讼很晦气】,一定会请律师代劳。律师一般是先拿到全权代理费,再去行事,这没有什么,企业没钱,请你不要起诉。因此,律师可以合法合理地得到全权代理费,不论案件是否会被受理。为此,这些企业发明了【法务部】,在公司里面成立一个【法务部】,这样可以减低了很多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刚才说三亿五千万全权代理费,变了五十万而已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了,听到这里,我估计很多人已经明白了,为什么合同上要注明【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到该企业所在地,进行起诉】的一个原因。原因就是因为企业付不钱啊!尤其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