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摆场

作品:《我做老千那些年

    最新网址:www.xs</p>我是一个暴发户。

    很多人中了彩票大奖,穷人翻身开始报复性地消费,这是因为巨额的资产冲破了他们的价值观。

    而我的价值观,也因为穷人乍富被冲破。

    钱来得容易,很多时候我也不拿钱来当作钱花。

    买买提的歌舞厅价值就值五万,我给他十万,不是因为我善良,也不仅仅因为我想让他早点离开,以绝后患。

    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在我眼里,五万和十万块钱相差并不多。

    差了五万块钱而已,随便赌一局就能赢来。

    这就是我的想法。

    跟买买提达成协议,我让小杜给他放了,并告诉他,明天下午一点,我去跟他签合同。

    次日下午一点。

    我带着人准时到达买买提的歌舞厅。

    买买提也没有耍花样,跟我签了这个合同。

    这些年来,他苟活在这个歌舞厅里,其实他早就知道,没有任何背景的他在这座城市混不出名堂,只能被人欺负。

    只是他一直不愿意承认罢了。

    昨天我给他狠狠的上了一课,让他知道没有背景寸步难行的滋味,又答应给他十万块钱收购他的歌舞厅。

    他这才在我的逼迫下,接受了现实,选择离开。

    房屋过户,在这个年代并没有那么多繁琐的手续,签下这个合同,抽个空我自己去登记公证一下就行了。

    而我花重金买下这个破烂歌舞厅,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这块地。

    这块地虽然处于桥北区的边缘,但现在是房地产发展高速的时代。

    我相信用不了几年,这个地方会建设起来的。

    我并不是准备等这块地拆迁,就算拆迁到这里,我也要做一个钉子户。

    歌舞厅虽然破旧,占地面积不小。

    等我在阳明区发展出自己的势力后,我就打算在这个地方建设一个像美宜天下那样的场所。

    一直以来我的野心都不只限于阳明区,我要站在这个城市的巅峰。

    成为这座城市的地下皇!

    .......

    宋悦在我的催促下辞了职,我给她买了一张去往广东的机票,拿了两万块钱,让她自己去创业。

    她这个人啊,有自己的想法。

    但又安于现状,总是晚上睡觉前想的天花乱坠,第二天起床还是老样子的拖延。

    这种性格,需要有人去逼着她做,催促着她做。

    她才能突破她的舒适区,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歌舞厅现在有眼镜带领的东北帮,和阿克木为首的新疆帮在罩场,这么多人守着一个歌舞厅,闹事的事件减少了。

    胖熊他们甚至都没有再来过一次。

    五六十个混混,守一个歌舞厅,安全是安全,但是支出特别大。

    别看我的歌舞厅生意兴隆,但这个年代的消费有限,一个月赚个十万八万那是极限。

    我是靠酒水赚钱,跟美宜天下这种地方不同。

    酒水是暴利,四五块钱的一瓶酒,一个人撑死了能喝多少?

    我算了一笔账,在歌舞厅玩,人均消费只有二十左右,来得都是年轻人,消费能力并不强。

    一晚上的流水也就是五六千块,跟我每天的成本差不多。

    整个歌舞厅,每个月也就能给我赚个一两万块钱。

    至于说为什么我的成本那么高,原因很简单。

    酒水和食材的成本并不高,房子是我自己的,没有房屋成本。

    主要的花销都用于的人员开支。

    服务员,厨师,经理,还有那群小弟,一个歌舞厅养活七八十号人,不搭钱已经算是奇迹了。

    这其中还没算上伊莉娜,胡老蔫和朴国昌的开资,都算上的花,我每个月的进账是负数。

    所以,我还需要做其他的生意,将这些弟兄们分散出去。

    “铃铃铃....”

    饭店里,我正在跟伊莉娜和朴国昌边吃边开会,探讨继续撒网式发展赌局的事情时。

    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时,我眉头不禁微微皱起。

    “是谁的电话呀?让我老板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嘿嘿嘿。”

    伊莉娜掩嘴轻笑,调侃起来我。

    “这段时间中文有进步,还会用成语了,不错呀。”

    我微微一笑,回应了伊莉娜后,拿起手机接起了这通电话:“喂?”

    打来电话的人是眼镜。

    我皱眉不是因为我厌烦眼镜,而是因为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九点。

    这个时间是歌舞厅营业的时间,通常这个时间里眼镜不会给我打电话。

    他主动给我打电话,就证明有他决策不了的事情发生。

    我给了他很大的权力,他都决策不了,那就是麻烦。

    “大哥,歌舞厅来了一个叫小马哥的人,他想见你。”眼镜说。

    小马哥是胖熊的小弟,他来,准没好事。

    “他什么级别,他说想见我就见我啊,不见。”我直接回绝了他。

    半年之前,小马哥在我眼里那是我得罪不起的大哥。

    因为跟马天明、王雨佳的矛盾,我和小马哥发生过冲突,还被他带人堵截过。

    那个时候,他在我眼里是一位江湖大哥。

    半年过去了,他还是老样子,我已经今非昔比,他在我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他想见我就见我?

    档次不够,要见我,起码是胖熊亲自来。

    “他说他是替胖熊传话,想让你接个电话。”眼镜说。

    本来,我还是想拒绝的。

    话到嘴边被我咽回去了,我也想知道胖熊找我什么事。

    “嗯,把电话给他吧。”

    在一阵杂音下,电话中响起了小马哥的声音:“李喜东,熊哥让我给你捎句话。

    明天晚上十点,熊哥要在跨江大桥跟你摆场,让你提前码好人!”

    摆场的意思,就是双方各凭本事叫集人手,然后在约定的地点,通过江湖人的方式,进行一次砍杀。

    “不去。”

    我的势力,跟胖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跟他摆场我占不到一点好处,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除非我脑袋有病才会去。

    “熊哥说了,如果你不去,你的歌舞厅从明天开始不会有一天的消停日子。

    汪局不会出面保你,这一点你应该清楚。”

    小马哥威胁道。

    他说的这些话,肯定都是胖熊交给他的。

    “来不来,你自己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