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谋财害命,故意杀人

作品:《老弟,你是警察,不是暴徒啊

    最新网址:www.xs</p>赵晓棠带着肖牧第一时间来到了某大楼上的停机坪。

    坐上直升机抵达机场,又坐上一架小飞机飞往某市。

    此时此刻。

    特案调查处的警王们都在其他城市,调查六起重案。

    只有赵晓棠一个人回来搬救兵。

    机舱内,肖牧正拿着一块平板电脑,看着本起案件特案调查处的调查。

    万事讲因果,有因才有果。

    这起案件是怎么被发现的,而后又是怎么知道其他五起案件牵扯进来?

    起因,一名重案犯罪嫌疑人!

    前文说过。

    如今龙国内的警王,还有好几十在职,分散全国。

    其中就有这么一位警王,调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当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后。

    这位嫌疑人的表现、反应,特别的异常。

    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极力抗拒。

    这种事情警察都见多了。

    九成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不会承认犯罪事实。

    甚至你把证据都拍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同样也不认罪。

    可是。

    那名警王在这位嫌疑人的身上,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嫌疑人太疯狂了。

    那种疯狂如同有了天大的冤屈,被逼疯的疯狂。

    那名警王的刑侦经验非常丰富,眼睛特别的毒。

    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名犯罪嫌疑人不对劲儿,的确不像杀人犯。

    因此,他特地申请了一台测谎仪,连同测谎专家一起请了过来。

    别误会,龙国的确有这玩意。

    但是,测谎仪不能当做证据。

    好比人们都知道这世上有催眠,也知道催眠的神奇。

    但催眠审讯,让嫌疑人招供,同样也不能当做证据。

    只能当做一种参考、辅助。

    而后通过测谎,警王和调查人员懵了。

    测谎专家明确的说,犯罪嫌疑人说谎的可能性极低。

    基本上不存在谎言!

    那位警王的心活了。

    他甚至怀疑了另外一种可能。

    有没有可能是……双重人格?

    因为他过去遇到过一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拥有多人格,而其他人格犯罪,主人格根本不清楚。

    然后,又找来心理学专家,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检查。

    确认,非多人格疾病患者。

    那位警王的头皮当场麻了。

    出事了!

    可是,当他重启调查。

    最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这名警王的心态瞬间炸了。

    然后,他就多了一个心眼。

    假设,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真的是被冤枉的。

    那么,能布置出这种案件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他既然能布置出一起案件,陷害他人。

    有没有可能,他还会做更多这种案件?

    然后,警王利用‘人脉’调查全市类似案件。

    而后是全省,最后是全国,寻找类似案件。

    公安专用大数据系统,懂行的都清楚。

    只要拥有权限,就可以对全国案件进行排查。

    警王有一个朋友,是维护公安大数据系统的。

    而后,他让这位朋友帮着排查一下。

    结果……

    警王的头差点炸了,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

    完了!

    那位朋友居然查到,类似他眼前调查的案件,居然还发生过五起。

    这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全部都是极力否认罪行,甚至有人自残、自杀,也要抗拒认罪。

    最可怕的是,这些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和警方调查的这起案件犯罪过程,非常相似。

    都是警察或‘亲眼’看到犯罪,或通过‘监控视频’确认犯罪过程。

    全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不存在任何错误调查。

    查到这里,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了。

    警王直接跨级,上报公安部。

    因为案子太大了,太过吓人。

    市级单位和省级单位你连碰的资格都没有了。

    然后,案件到了特案调查处。

    赵晓棠带人一查,差点吓尿。

    这不是说案件本身如何,而是六起案件涉及的调查人员太多了。

    还牵扯到各大单位。

    一个不好查出冤假错案,从上到下全特么给你端了!

    看到这里。

    肖牧的瞳孔都在疯狂的收缩着。

    也终于明白了这起案件的因由。

    因果因果。

    那么现在,就要查查这个果了。

    肖牧翻开一份案件的调查卷宗。

    也就是那位警王所调查的案件。

    故意杀人!

    起因……

    18天前,夜,9点。

    鄂省、荆市、110接警台接到报警。

    报警人对接警员说:预定一份快餐。

    接警员秒懂问:遇到了危险,求救?

    报警人:对。

    接警员:不要紧张,不要挂断电话,请问可以说出地址吗?

    报警人:我在XXXX……

    报警人刚说出地址,尖叫声响起,怒吼声传来,通话结束。

    接警员第一时间调派就近办案单位出警。

    四分钟后。

    两名民警与两名辅警抵达现场,一栋公寓楼。

    冲入大楼,冲向报警人所在地,破门进入。

    刚好看到一名浑身是血的嫌疑人,正抱着一具尸体,一脸惊慌失措。

    随即,警察控制了该嫌疑人。

    救护车抵达,医生现场施救。

    确认。

    被害人刚刚失去生命体征,无抢救的可能。

    死人了,案子大了。

    当地分局第一时间出动,那名警王出场了。

    抵达现场开始排查勘验。

    首先,公寓监控被调取。

    其次,在案发现场内发现监控,监控视频调取。

    最后通过视频确认作案过程,确认犯罪嫌疑人。

    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情侣关系。

    嫌疑人26岁,被害人25岁。

    通过公寓楼监控发现,在被害人遇害前一个多小时前,嫌疑人进入被害人所在公寓楼。

    通过住宅内监控显示,被害人当时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抵达被害人家门前,指纹开锁无果,疯狂敲门。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慌乱起身,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显得手足无措。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疯狂叫喊,拍门,还拿出了一把长刀。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终于一脸绝望,把门打开。

    嫌疑人冲入被害人的家中,一巴掌把被害人扇倒在地,进行喝骂。

    而后……强暴。

    事后,嫌疑人躺下休息,被害人拿出手机……报警。

    结果,被嫌疑人发现,怒吼,抢夺手机,挂断摔碎。

    拿起长刀捅刺被害人,连捅数刀。

    4分钟后,警方抵达,破门而入,控制了嫌疑人……

    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过程清晰,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嫌疑人就好像疯了一样,对警方说他没有杀人。

    当警察把监控录像给他看。

    依旧矢口否认,说监控视频中的人不是他,他没杀人。

    是不是很搞笑?

    可是现在,一点也不搞笑了。

    还是那句话: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那名嫌疑人,很有可能真的没有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