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农业!

作品:《吾父耶和华

    最新网址:www.xs.fo</p>在1200年这个欧洲城镇复兴,尚未正式拉开序幕的时代,许多集市都是以年为单位召开。

    而即便是次数频繁些的,也不过是季度的模式召开,几乎少有以月为频率。

    但巴格拉斯堡,这么一座耶路撒冷王国边疆区的边疆小镇,却做到了每月一次集会。

    周围村庄的农民,都会来到这里销售各自的农产品,从商人那里采买手工品。

    其热闹程度,已经才超过附近绝大多数的小城了。

    当然,这种热闹并不会持续很久,而等到赶集的民众们散去,便再度恢复了那个缺乏人气的状态。

    在默罕默德看来,巴格拉斯堡下的这个“小镇”,在未来相当多的时间里,也只能是一个集市,而无法填充进太多的人口。

    毕竟这里虽然热闹,其实一时半会还看不出有必要聚集。

    在完成对小镇的粗浅考察后,他们使团也在一队“民兵”的护送下,踏上了前往安条克城的道路。

    “民兵”这个词在默罕默德看来,实在有些不太合适。

    就这个现如今与他们同行的这个连队,或许士兵数量只有一百二十人不到,但他们所展露出的锋芒气质,以及装备之精良,就让人质疑起“民兵”这么一个词的本意。

    当然,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安条克地区由于直接同安纳托利亚接壤,长期面临着北方突厥人南下袭扰的危险。

    准备大量常备军的话,是非常不合适,且成本高昂的。

    因此,定期集训,随时准备集结起来围堵游牧民袭扰的民兵,才是安条克军队的主体。

    同样,因为边疆区需要应对游牧民的原因,安条克总督区的治理体制,同王国本土也有一定区别。

    总督府下是县、县下是乡,再往下是村。

    然而不论是县、又或者乡,都要有自己的民兵队,方便即时调动。

    按照后世的标准来说,这些民兵自然无法与现役部队相比。

    但在11世纪尾声这个关头,即便是所谓的常备军,一年到头又能训练多久呢?按照七天一训的频率计算的话,一年充其量也不过是训练五十二天。

    而安条克的轮替训练时间,每年时间绝对能超过这五十二天。

    加上自打安条克总督府,控制安条克地区后,只征收三成税,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普及所带来的农业增产,安条克地区民众的营养水准直接就被抬高了一个档次。

    至少在默罕默德看来,这些所谓的民兵们不说膘肥体壮,但至少身体的架子摆在那里,套着锁子甲就有着一种肃杀之气。

    只一眼看过去,就能让人感受到他们是真正的军人,而非什么扮作军人的民夫。

    与这样一支部队一同前行,自然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除去他们这支使团外,这些民兵其实还有另外一项职责,也就是要将那些从安条克赶来举办集会的商人,护送回安条克,避免路途中可能遭遇的危险。

    而商人们对于民兵的存在也见怪不怪,他们并非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是第一次相伴而行。

    但同时,他们也不是特别熟悉的,更多的像是履行某项义务、职责,是体制在运转的效果。

    可见,这并非一时兴起,也并非是特意为了照顾他们使团才做的这样安排。

    一路没有多少事端,但随着一路向西南的前进,不知何时起,周围的农村数量开始增多,这也意味着他们这支庞大的队伍,进入安条克的精华地区。

    当夜幕落下的时候,民兵队带着商队还有使团抵达了一处乡政府驻地,得到了当地政府的热切招待。

    也就是在这个乡里,默罕默德见到了安条克总督府的总督兰斯。

    九月,烈日悬挂在天穹上,金色的阳光洒落在大地,广袤的田野被染成一片灿烂的金黄。

    兰斯却就是带着人,在同许多农民们一起,挥舞着镰刀收割着著名的叙利亚小麦。

    当兰斯注意到默罕默德他们的时候,也没矫情,而是选择放下手中的农活,主动过来迎接。

    初次见到兰斯的时候,默罕默德很难想象,一个在地位上同强大埃米尔没区别的人,可以表现的那么和蔼可亲。

    原先还有些丰盈的兰斯,在安条克这么多年下来后,体现瘦了一些但不多,面上时常挂着和熙的笑容。

    让人难以想象这么一个人,却签发了耶路撒冷王国中最多的流放令或死刑令。

    是的,兰斯在过去十年里,对安条克地区的统治,其威名也足以让阿萨辛们感到动容。

    各种试图违抗他政策的贵族,又或者那些试图劫掠的游牧民,前者被流放,后者直接处死。

    经过他手被判处死刑的人,可能已经超过千人了。

    行事如此酷烈的人,在实际接触中,默罕默德却觉得对方很好说话,面对各种问题都能耐心解答。

    就比如说,默罕默德注意到安条克这边的“休耕地”与众不同,然后贵为总督的兰斯,就非常轻松易于理解,且兼具专业性的回答了他心中疑惑。

    在大批量的使用肥料前,绝大多数时间,绝大多数地区,都不可避免的面对土地养分被过度消耗这一难题。

    毕竟古人可不懂什么氮磷钾,地力不够了,农业就是会减产。

    而为了恢复地力,也就只能让土地一段时间里不种植农作物,以恢复地力,这就叫做休耕。

    休耕可使土地恢复和储存有机物,同时保持水分,而将寄主暂时移除也可扰乱害虫的生命周期和土壤中的病原体。

    这种休耕,在早年欧洲一级环地中海地区,通常是二圃轮作,也就是一个农奴20英亩(120亩)的地,每年只种10英亩,还有十英亩,就搁那里啥都不干,让其长草。

    这其实是非常低效的。

    因此在9世纪到11世纪间,人们开始向三圃制转变。

    在三圃制种,一个庄园或村庄的可耕地被分成三块大田,一块在秋天种植冬小麦或黑麦;第二块田种植豌豆、小扁豆或豆子等其他作物;第三块田则休耕(不种植)。

    谷类作物会消耗地面上的氮,而豆科植物可以固氮,从而给土壤施肥。

    休耕的田地则很快就长满了杂草,被用来放牧农场动物,它们的排泄物给田地的土壤施肥,使其恢复养分。

    作物种植是每年轮换,所以每三年中每个田地是种植两年。

    这种有些复杂的模式,毋庸置疑是需要一定大范围农业协调能力,以及救济互助的,独门独户进行耕种的话,相对来说风险较高。

    因此庄园制经济,在这个期间,反倒是被强化了。

    而盖里斯的意外出现,则将这个进程进一步推动。

    将原先出现于16世纪初的四圃制,提前三百年问世,在十年前便于外约旦地区进行试点。

    而如今人才储备足够后,也开始向耶路撒冷王国治下各个地区进行推广。

    不论是二圃制又或者三圃制,默罕默德都是略有了解,清楚休耕地的情况。

    但安条克地区的这个“休耕”,又有点不对劲。因为那些耕地上,并非随意长着杂草,而长着清一色的一种默罕默德往日里没注意到的一种“杂草”。

    “这是什么?”默罕默德有些好奇。

    “三叶草。”

    “草?”

    “对,我们特地种植的草。”

    兰斯如此回答了默罕默德,而那些与他同行的商人们,则用行动表明了这些草是干嘛用的。

    那些商队里的商人们,各自牵着自己的马,来到这“休耕”地上。

    然后那漂亮而雄壮的马儿们,便温顺的低下头开始咀嚼起这片休耕地上的草料。

    虽然马的表情很难读懂,但默罕默德本能的感觉,马儿们非常喜欢这种草的味道。

    “我和这边地的农场讲好了价钱,这两天的草料都是他们出,而我们要支付一定的银币。”

    一旁有一位商人补充了一句,当然他所要支付的钱其实并不是很多,因为除去银币之外,他们商队还向这片耕地支付另外一种报酬,即牲口的粪便。

    默罕默德并不清楚,土地管理方式,从原本的粗放模式,变得愈发追求效率,本身就是农业革命的特征之一。

    这种追求效率,并非是类似于天朝的精耕细作,实质上并不依赖于投入人力来提高产量。

    而是更加的“科学”将工作内容进行了区分后的结果。

    以英国举例,在16世纪早期的时候,人们任然对村庄或者庄园上的牧草实行粗放的管理方式,靠天吃饭。

    但从17世纪开始,英格兰人逐渐把三叶草等作物移植到休耕的土地上,与三圃轮作制相结合起来。

    加上当时的英国已经开始对牲畜进行良种培育,一时间在得到稳定的牧草供应下后,原本休耕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土地,也能生产起羊肉。

    当时的贝克维尔甚至将自己培育出的“因纽特羊”称为“变草为羊肉的机器。”

    而他们所处的这处农场,作为四圃制,则更进一步。

    其首先将农场上千亩的土地分为四个部分,地块一:种植小麦或黑麦、地块二:种植萝卜或者甜菜,地块三:种植大麦或燕麦、地块四:种植着三叶草或苜蓿。

    三叶草这种作物,是盖里斯借助阿拉伯商人,从西班牙地区刻意引入的。

    因此默罕默德先前没认出来这种“杂草”,其实也正常。

    毕竟,西班牙人驯化三叶草,也才“刚刚”过去两百年,对于其他地区人来说,这任然是一种新奇作物。

    在这四圃制中,小麦或黑麦作为主要粮食作物,为人提供口粮;萝卜和甜菜主要用于喂养牲畜,部分可供人食用;大麦或燕麦,则可用于酿造啤酒或喂养牲畜;至于三叶草这一类的豆科植物则是固氮,以及牲畜提供饲料。

    可以说这片农场上,有接近一半的土地,都是生产着与主粮无关的作物。

    这种耕作方式,看似能提供的主粮不多,但却能够将大量的土地养分转为蛋白质,为民兵们提供充足的肉食。

    而三叶草作为豆科植物,有着固氮的作用,牲口在吃掉萝卜与三叶草乃至于各种作物茎叶的同时,还能制造大量的粪肥,来补充土地养分,以提高地力,增加谷物产量。

    四圃制是在三圃制的基础上,利用了休耕的机会,种植三叶草、苜蓿、萝卜、麻类等作物。

    而萝卜、苜蓿、三叶草等作物,虽然不能直接变作人类的主粮,但却能在休耕的同时,快速恢复地力,并且提供额外的蛋白质产出。

    默罕默德花费了一些时间,渐渐明白了农场的耕作方式。

    当他听说这片土地上种植小麦时的产出时,也不由的张开嘴咧着牙,颇感意外。

    毕竟,这片土地上的单位面积小麦产量,已经快要1.5倍于他们马斯亚夫城堡附近的耕地了。

    而这还只是安条克这边优越性的一方面,另一边在于单纯的将土地耕耘方式变成四茬轮作制,其实并不能提高主粮产量,反而会降低主粮产量。

    四茬轮作的真正优势在于,能够用更少的农民得到更多的产出,在于除了得到主粮产出外,还能得到大量的肉类供给。

    这些肉类供给,满足了农场工人的体力消耗需求,还能拿去使得民兵群体变得愈发强壮。

    而这种大面积土地种植作物统一变更的模式,则决定了独门独户的自耕农家庭,难以完成。

    期间不同作物的特性,生产工具的协调,都在要求必须要有一个较为成体系化,且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的管理层存在。

    这也是为何盖里斯也好,兰斯也罢,都在试图将原先就有一定集体生产特质的庄园,要转变成更加成体系管理的集体农庄的原因。

    就盖里斯所知的情况来讲,很多人对于集体农业的生产模式,是有一定误解的。

    所谓的集体化农业,在事实上是同精耕细作模式不匹配,且背道而驰不一定能兼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