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打我自己

作品:《大晋太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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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五胡么,其实只有两群人够得上分量。一是匈奴二是鲜卑,剩下的都是小菜。八王之乱后期两群人的选择刚开始是不同的,跟随匈奴的都起来造反了,跟随鲜卑的真正站在晋朝的对立面,那都是四五十年之后的事情了。

    不同于本身就在晋朝之内的匈奴,鲜卑距离进入中原还早,就算是晋朝有压迫那也是间接性压迫,里面对八旗的建立使用,可以说只要是主角死了,这就是六镇叛乱源头,又想保持战斗力使用的得心应手,又想对方永远忠诚,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像清朝一样,对自己的家族也一视同仁编入这种制度当中。

    如果一个人能下这种狠心,把自己的家族绑入这种制度当中和它同生共死就罢了,可燕王还有点豁不出去,进去容易出来就困难,这是他一直纠结的地方。

    杨馨沉默了一下轻声道,“边疆不稳,才可以光明正大的调兵驻守。”

    “你的意思是让国家必须要用得到我们,所谓狡兔死走狗烹,真把高句丽旧地平定了,幽州的地位也就不重要了。”司马季明白了杨馨的意思,养寇自重。

    这都不需要举例,我大晋的奠基者宣皇帝司马懿,在和蜀国对峙的后期就很有养寇自重的嫌疑,诸葛亮不来司马懿绝对不主动进攻,这和他奔袭孟达的雷霆万钧恰恰相反。

    他军事上精彩的第一笔——旬月之间擒灭叛臣孟达。他是精于使用急行军和潜行军的大师,当他陡然从天而降兵临上庸城下时,孟达还在做他的春秋大梦!于是,孟达便被他迅速而有力地一下扫平了,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而到了和诸葛亮对峙的时候,司马懿则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放任诸葛亮来进攻,自己则专心防守,他知道累死蜀国也没有灭掉魏国的能力,魏国则以一敌二还有余力。他所做的事情就是让蜀国有攻魏国的能力,但是没有对魏国造成致命伤害的能力。

    等到诸葛亮死了,司马懿灭辽东公孙氏的时候,又变成了那个急行军诛杀孟达的人,一年之内就把辽东公孙氏连根拔起,那个面对诸葛亮防守保平的司马懿又不见了。

    不过养寇自重的人玩脱的可不少,像是司马懿这种成了最后胜利者的少之又少。

    不得不说司马季心动了,杨馨这一招未尝不是一招妙棋,高句丽旧地偏远,出现一点土匪强盗什么的正常的很,根本不在洛阳的视线当中。幽州在洛阳眼中尚且是苦寒之地,更不要提比平州还远的地方。

    杨馨很是乖巧的坐在一边,她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打扰男人思考,她来到燕王府的时间还不长,却也已经听说了司马季在想事情的时候,不愿意被人打扰。

    “你想想,为什么这个寇不能也是我们的人呢?”司马季忽然歪着头看着杨馨,笑眯眯的道,“高句丽已经灭亡,这个大势力已经没了,现在那里还有不少不大的部落,这些部落人数不过万,但彪悍凶狠,收编几个过来对其他部落进行兼并。同时没事掠边一下,让平州军练练手,这不是很好么?平州军是我的右手,而这伙贼寇则是我的左手,你看怎么样?”

    不一定非要养出来一个真寇,一个假寇也是可以的,谁说我打我自己就不行?

    “这?”杨馨面露思索之色的问道,“是要收编几个部落聚众么?”

    “这是幽州采买部的事情!”司马季闭口不言,其实他心中已经心动了。封国只有五千兵马,为了偷摸的多弄出来一点,他都要五年一轮换,希望把受到军事训练的人弄到一万人。但是土匪可是没有限额的,第一批毕业的孩子,直接扔到塞外去历练,也不失为一个办法,总不能离开燕山大营之后回家种地吧。

    “馨儿明白了!让妾想想!”杨馨点头道,司马季说是幽州采买部的事情,其实就是说这件事交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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