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降祥瑞_一七八 鹞儿岭大战5

作品:《大明九千岁

    砰砰砰砰砰砰!

    砰砰砰砰砰砰!

    密集到极点的枪声不断响起,三排火枪兵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倾泄火力,每隔三四秒钟就是一个排枪。由于烟雾太大,他们已经没有办法瞄准了,只能瞪圆眼睛,在军官的号令之下朝着前方模糊的人影开火,每一个排枪过去,总能听见一阵人喊马嘶的惨叫声。鞑靼人很努力地顶着弹雨冲上来,朝他们射出利箭,火枪手的盔甲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不时有人四肢中箭,闷哼一声倒在地上。不过他们受的都是轻伤,以鞑靼骑马弓的张力,射出的箭命中四肢的话是很难致命的,而且这些火枪手四肢都肢了两层丝绸,羽箭无法穿透,被裹在丝绸之中,很容易就能将箭镞拔出来。

    双方就这样不断对射,交换着人命。

    但如果你能俯瞰整个战场,你就会发现,这样的交换是何等的不公平。鞑靼骑兵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进入骑弓的有效射程,射出手中的利箭,而且往往是射出这一箭之后马上被弹雨打倒,再也没有机会射出第二箭了。他们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是才射出的利箭,绝大多数都让明军那坚固到极点的盔甲弹开,能造成杀伤的少之又少,而明军一个排枪过来,中弹的立马就倒,不死也得瘫个残废————以草原那悲催到极点的医疗水平,四肢挨一枪基本上可以跟这个花花世界说拜拜了,这是没有任何悬念的,唯一的悬念就是他会在挣扎哀号几天之后才咽气。

    明军炮兵同样不畏惧那嗖嗖落下的箭雨,不停地装弹、开火。现在战场已经乱了套,炮兵很难再统一指挥了,所以他们是四门炮一个单位各打各的,看到鞑靼骑兵凑得近了就干他娘一炮。霰弹在这种近距离交锋中威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一炮轰过去总要带走好几条人命甚至十几条人命,在距离炮兵阵地五十到七十米范围内,支离破碎的人马尸体层层叠叠,有些地方撂起了五六层。

    敢战士则在军官的指挥下穿越方阵,将受伤的战士抬回方阵中心交给军医进行救治。方阵中心,几十辆被设计得特别宽大的四轮马车上,几十名身穿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军医早就准备好了手术刀和麻药,学徒们则用烧开的水给各种器械消了毒。这些同样是龙岩峰搞出来的,原本戚家军也有自己的医疗系统,但是并不完整,也不算正规,龙岩峰花了一个冬天帮他们把这个体系给补全了。具体补全方法就是请名匠设计了一套做手术必须用到的刀具,花大价钱聘请了一些在这方面颇具实力的大夫作军医,对他们进行培训……比如说天天拿弓箭或者火枪射猪羊,打成重伤然后让他们救治,把军医整得都快精神错乱了。显然,他对军医们的培

    训是很有效的,一名名伤兵被抬下来,送上马车,立即灌几口麻药,昏睡过去,然后就是拔箭头、清创、止血、缝合伤口,一条龙服务,麻利得很。

    至于长矛手……基本上没啥事情,就握着长矛排着整齐的队列傻看着火枪手跟鞑靼骑兵打个不停。

    千夫长特特越打越恼火,越打越胆寒。这些该死的南兵,盔甲也太精良了,鞑靼勇士射出几十支箭都不见得有一支能对他们造成伤害!而且他们沿河边列阵,他的部下也没有办法从两侧绕过去————这一绕就绕到河里去了————只能正面跟这些火枪手对射,这对他们极其不利。更加悲催的是,这一带地面比较松软,战马的速度大受影响……可以说,一切不利的因素都在他们这边了,这叫他怎么打!

    嗖嗖嗖嗖!

    砰砰砰砰砰砰!

    又是一轮火枪与弓箭的较量,羽箭与铅弹对穿而过,乱纷纷的飞向各自的目标。对比很强列,被射中的明军士兵只倒下寥寥数人,鞑靼骑兵则倒下了一大片。

    轰轰轰轰!

    方阵东侧,四门灭虏炮同时开火,近二十名气疯了,扔下弓箭拔出弯刀朝炮兵阵地冲去的鞑靼骑兵被打得腾空而起,四肢尽断,战马更是被打成了马蜂窝,惨不忍睹。这血腥的一幕终于让特特崩溃了,他下令亲兵吹响撤退的号角,自己率先逃了回去。号声一响,鞑靼骑兵如逢大赦,争先恐后的往后逃,明军火枪手又狠狠的撸了三个排枪夹道欢送,就连明军炮兵也慷慨的赏了他们一个集火齐射,恭喜他们脱离苦海。

    随着鞑靼骑兵撤退,枪炮声震天动地的战场暂时沉寂了下来。从河面吹来的风吹散了硝烟,大家惊讶的看到,在距离火枪手阵列二十余米的地方,人和战马的尸体横卧一地,密密麻麻的,鲜血在地面积起一汪又一汪,一些一时未死的鞑靼骑兵在血泊中痛苦地蠕动着,呻吟着……整个战场俨然血海炼狱!

    骆尚志乐得合不拢嘴:“火枪手打得很好啊……这火枪很好用啊,打得鞑靼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还手的能力!”

    吴惟忠说:“可惜他们无法抵挡骑兵的冲击,否则我们就不用配备长矛手了,清一色的火枪手,火力倍增,杀伤效率更高!”

    龙岩峰低声自语:“其实他们结成刺刀墙,足以抵挡重骑兵的进攻,只是你们没有信心而已……”在训练的时候他不止一次提出,上了枪刺后总长度超过一米七的步枪完全可以当短矛使,排成密集的刺刀墙足以吓退重骑兵的冲锋,所以没有必要保留长矛手了,只要火枪手就行了。但是他的观点被这些老将毫不留情地驳了回来。就那不比一把长刀长多少的玩意儿,想抵挡住

    重骑兵冲锋?开什么国际玩笑!你解散车营我们就忍你了,因为新式火枪火力确实很猛,足以压制一切对手,车营也就没什么必要存在了,但是你连长矛手都不要,这没法忍!没有长矛我们拿什么来肉搏?我们拿什么来抵挡骑兵的进攻?

    说到底,大家对枪刺还是不重视,认为这玩意儿只是聊胜于无,别指望它能在战场上发挥多大的作用,任何一件像样的武器都比他好使。其实这也不能怪这些将军,哪怕是在战术思想已经走在世界前列的欧洲,枪刺一样不受重视,更多是作为一件心理威慑的武器,肉搏?交给长矛手来解决。欧洲头号陆军强国法国,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发明刺刀,更别提大规模装备了。十七世纪中叶,法军才大规模装备了刺刀,而装备刺刀的目的则是为了让火抢手在肉搏中拥有自保的能力,不必依赖长矛手的保护。一直到一七零三年,在拜尔巴赫河会战中,法军发动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刺刀冲锋,打垮了普鲁士军队,至此刺刀才真正证明了自己的威力,完全取代了古老的长矛,成为步兵肉搏的主要兵器。战术思想领先世界的欧洲尚且如此,苛求大明的将军目光超越整个时代就有点强人所难了,所以龙岩峰只能作罢。

    狼狈地撤下去之后,特特惊魂甫定,来到狼旗之下一跪到地,大声说:“王子,明军……”

    脱欢不容分说,狠狠一鞭抽下去,在特特手臂上卷走一片皮肉,咆哮声响彻战场:“你就是这样打仗的?死了好几百人,连明军军阵的边都没摸到,你就是这样打仗的?蠢驴,蠢驴!!!”

    特特说:“王子,并非我无能,而是明军邪门!他们的火铳、火炮射速不知道为何,比以前快了好几倍,而且盔甲也比以前精良得多,我们不管怎么冲都冲不到他们面前,我们射出的利箭很难杀伤他们,而他们发射的枪弹炮弹却可以给我军极大杀伤,这……这仗没法打啊!”

    脱欢双目尽赤:“你给我闭嘴!只有懦夫才会给自己的失败找理由,你根本就不配做鞑靼勇士!明狗只是简简单单的拉出三队火铳手你就没办法啦?啊?对射射不过你不会冲上去用弯刀砍死他们啊?蠢货,真是蠢货!”

    特特耸拉着脑袋,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凭心而论,他真不是什么胆小鬼,胆小鬼哪有那个能耐当上千夫长啊?千夫长是什么?管一千多名士兵的,这也意味着好几个部落都归他管,而大草原上强者为尊,一个懦弱而愚蠢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爬到这个位置。这一仗他确实没打好,还没开战就先轻敌了,严重低估了敌军,结果在明军猛烈的火力杀伤之下一下子就折损了数百人,可是……这能完全怪他吗?

    明军火器变得那么厉害,谁也没有预料到啊!脱欢对他如此苛责,真的很难让他服气。

    脱欢把特特臭骂了一通,这才放过他,瞪着身边一堆诺颜厉声说:“明狗也就是那点能耐,他们的火铳火炮确实打得很快,很准,但也不可能一直打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发烫不得不停止射击……只要耐心一点跟他们耗,耗得久了,赢的肯定是我们!不要忘了,我们是成吉思汗的子孙,草原的天骄,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无敌的!”

    一众诺颜轰然应:“我们是无敌的!”

    脱欢的面色这才稍稍好看了一点,说:“两个千人队轮番攻击,不要再像刚才那样一味死顶,要灵活机动,不要想着大量杀伤敌军,能消耗他们的枪弹炮弹就好!他们能携带的火药铅子都是有限的,而我们呢?只要我们需要,羽箭可以一牛车一牛车的运过来!”

    蒲鲁奴说:“王子说得对,把明狗的火药铅子耗干净了,他们就成了无牙老虎,到时候再用具装重骑去收拾他们!”

    脱欢点头:“对!等一下我会先出动具装重骑向他们施压,迫使他们的火铳兵退回方阵中。只要火铳兵退回方阵中,他们的火力就大受影响……混蛋!!!”

    充满运筹帷幄的优越感的声音突然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怒吼,大家顺着他的目光一看,顿时也红了眼睛:

    上百名明军士兵手提刀斧走出方阵,在鞑靼士兵的尸体堆中翻找,看到头颅完好的就是咔嚓一下,将脑袋砍下来!

    这帮混蛋,居然当着他们的面割首级!

    本章完